主题:3月1日之后,那些炒房的人,你们该哭了吧
- 发表于2015-03-11
不动产登记真是个好东西啊
- 发表于2015-03-11
以前忙炒房的人,现在就是忙甩房了
- 发表于2015-03-11
只有1套房的根本没什么影响
- 发表于2015-03-11
怎么感觉是国家变相的在增加赋税 啊
- 发表于2015-03-11
房子越多,税费越高
- 发表于2015-03-11
其实这跟屌丝们完全无关,好多人都没有房子啊,亲
- 发表于2015-03-11
不动产,讨论了好多年,终于定下来了
- 发表于2015-03-11
有了不动产,贪官少一个地方藏污纳垢了
- 发表于2015-03-11
恩
在2月期间,我认识的好多人,他们手上有几套房的那些人,都打算卖房呢。
哎哎,一问,他们就是担心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》实施后,他们要交好多好多的税。
还有一些人想专门收购政府官员甩卖的豪宅呢,因为知道这时候收购的话,肯定价低。
2015年3月1日开始,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》正式实施,其中对于房产税的规定让很多炒房者害怕,面对以下税收炒房的人估计该哭了!
1、对拥有两套住宅的家庭,人均建筑面积80㎡以上的部分,视为奢侈性住宅消费,每年按市场评估价征收1%-3%的房产税,且没有减除额;
2、家庭第三套住宅,每年征收4%-5%的房产税,且没有减除额;
3、家庭第四套及以上住宅,每年征收10%的房产税,且没有减除额;
4、取消原《房产税暂行条例》有关个人住宅可按租金收入的12%缴交房产税的规定;
5、所有商业房产,每年均按租金收入的12%缴交房产税,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;
6、家庭仅有的一套自住住宅,免征房产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