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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3月1日之后,那些炒房的人,你们该哭了吧

发表于2015-03-11
标签:建筑面积 不动产 住宅 房产税暂行条例 房产税 

在2月期间,我认识的好多人,他们手上有几套房的那些人,都打算卖房呢。

哎哎,一问,他们就是担心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》实施后,他们要交好多好多的税。

还有一些人想专门收购政府官员甩卖的豪宅呢,因为知道这时候收购的话,肯定价低。

2015年3月1日开始,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》正式实施,其中对于房产税的规定让很多炒房者害怕,面对以下税收炒房的人估计该哭了!

1、对拥有两套住宅的家庭,人均建筑面积80㎡以上的部分,视为奢侈性住宅消费,每年按市场评估价征收1%-3%的房产税,且没有减除额;

2、家庭第三套住宅,每年征收4%-5%的房产税,且没有减除额;

3、家庭第四套及以上住宅,每年征收10%的房产税,且没有减除额;

4、取消原《房产税暂行条例》有关个人住宅可按租金收入的12%缴交房产税的规定;

5、所有商业房产,每年均按租金收入的12%缴交房产税,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;

6、家庭仅有的一套自住住宅,免征房产税。

发表于2015-03-11

不动产登记真是个好东西啊

发表于2015-03-11

以前忙炒房的人,现在就是忙甩房了

发表于2015-03-11

只有1套房的根本没什么影响

发表于2015-03-11

怎么感觉是国家变相的在增加赋税 啊

发表于2015-03-11

房子越多,税费越高

发表于2015-03-11

其实这跟屌丝们完全无关,好多人都没有房子啊,亲

发表于2015-03-11

不动产,讨论了好多年,终于定下来了

发表于2015-03-11

有了不动产,贪官少一个地方藏污纳垢了

发表于2015-03-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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